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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緣起:全民國防於教育現場之實施

    教育部為減少校園災害事件發生、防止災害擴大、提昇各級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功能及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宣導、推展及人員培訓等工作,以確保學生安全、健全學生身心發展、有效維護校園安寧及增進全民國防知識、健全國防發展,落實全民國防之理念,自98年起補助大專校院,共置設立8區「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」(下稱「資源中心」),任務兼具「校園安全維護」暨「全民國防教育」兩大部分,其任務之執行、推動均由軍訓教官辦理。截至111年度止,已由各承辦之大專校院賡續推動十三年有餘。

    二、任務變革:資源中心與軍訓教官轉型之政策

    立法院於102年修正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,其附帶決議確立軍訓教官轉型之政策路線。為因應教官離退及轉型之計畫,8區資源中心之設置及任務亦應隨之調整轉型。爰教育部於110年7月16日「教官轉型及校安機制規劃第7次研商會議」暨110年10月1日「教官轉型及校安機制規劃第11次研商會議」決議,調整原8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及體制,未來將專責校園安全任務;並同意設置全國1區之「大專校院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」(下稱「全一區資源中心」),以持續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之相關業務。

    三、轉型之路:職責分明、制度完善的全民國防教育

    承軍訓教官轉型之政策規劃,自108年起,教育部核定國立政治大學(下稱「本校」)、淡江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等五所大專校院辦理「全民國防教育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」,招收全民國防教育背景者(含軍訓教官)以及具教育專業背景者,除協助軍訓教官轉型為專任教師,亦擴大科目之師資培訓以滿足全民國防教育需求。本校外交學系自108學年度至110學年度持續承辦該項業務,計已成功為高中教育階段全民國防教育科培訓65名具備中等教師證之合格師資。

    四、全一區資源中心工作計畫願景

    綜合以上所述,本資源中心於112年籌備成立後將循核定之工作計畫逐步完善其功能與職責,並力求落實以下目標與期望:

    1. 協助大專校院與全民國防教育師資之媒合,穩定各校開課量能。
       
    2. 提升高等教育階段全民國防教育師資專業能力及教學品質。
       
    3. 促進全民國防教育學術研究發展風氣。
       
    4. 整合教學資源並進行研究調查,掌握大專校院全民國防教育發展現況,評估有效推動策略。
       
    5. 提供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政策規劃之參考與建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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